今天我们大家之所以欢聚在这里,是为我们从小到大的好朋友老福特,庆祝她的生日!
咳。
其实是有些感慨啦。
大概在四五年前吧,我认识了一帮志同道合的朋友,大家都是因为爱文学、爱写作才相遇,那时候一穷二白,除了热爱什么都没有。
可我们每个人都很开心。
大家仿佛都对生活竖起中指,说去你的,钱不钱老子不在乎,开心最重要。
后来呀。
我们渐渐走散了。
有的人去写剧本杀,有的人去做编剧,有的人去做视频。
大体上来说,还是跟文字工作沾边。
虽然不常在群里聊天打屁了,但看着他们分享自己的生活,我一直以为大家还是过得很开心。
直到这半年,我开始三三两两看见他们的感叹。
一个说:“好想写小说啊。”
两个说:“等把手头这个本子写完我就回去写小说。”
我才意识到,原来大家都在做着能让自己吃饱,但不能让自己快乐的事。
大家都在无声地追忆那几年。
很幸运的是,这几年里,我恰好能兼顾热爱与生活。
我想。
热爱,大概是人这一辈子最有力量的情绪了。
哪怕是漆黑不见五指的黑夜里,我都能因为一个点子猛然睁开眼,跳下床去写一篇酣畅淋漓的故事。
哪怕是混沌无光的日子里,我也能回忆着从前的快乐,找到一些光芒。
我希望自己能还能再保持十年的热爱。
希望老福特也能十年不变。